2月19日,2024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会成功召开。会上发布了《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淀区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若干措施》《海淀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培育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打造海淀高质量发展引擎,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自2024年起,海淀区每年设置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500家中小企业,带动新增落地企业不少于100家,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力争到2026年新增培育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和上市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中小企业梯度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措施内容
1.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上一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一年度作为牵头或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级、北京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认定的企业,分梯度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科技奖:吴老师88499649
重大项目等:谭老师884992192.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对开展PCT专利申请等高价值专利布局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联系人:专利奖:赵老师、李老师83454135、83454136
PCT专利等:赵老师、齐老师884936353.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强度,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企业,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4.支持具有国际化基因的初创企业落地发展。
对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自然人在境外QS200高校取得学位或在海外学习、科研、工作、创业1年以上,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且近两年新落地、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支持。对创始团队有外籍员工,且近两年新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全球市场竞争能力。
本年度参与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展)、迪拜GITEXGLOBAL科技展等国际展览展会,提供展位费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88493617、884991766.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对于上年度新落地或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7.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主体作用。
对上一年度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8.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领域竞争力。
对于上年度在医疗器械、创新药品、新兴领域、技术装备等高精尖方向,通过国际、国家产品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军融办联系人:医药领域:赵老师88499405
新兴领域:88498254
9.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
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对国际化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北京市级创业大赛、中关村科学城科创大赛和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高水平创赛获奖项目,以及创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且获得较高融资的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海淀,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0.支持高成长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上一年度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一定金额,且营收保持高增长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1.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加持快速发展。
支持更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赋能加速业务发展,对成立年限在5年内,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2.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面临各级、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等情况的,优先予以援助。为有需要的企业对接法律服务团队,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诉求和困难,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3.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成本。
对于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企业,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5%左右的利息补助,担保类贷款同时再享受0.5%的担保费补助。依托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用好中关村版并购贷款、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款等市场急需的金融产品,精准有效填补科创企业融资需求空白。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联系人:贷款贴息:88483394
普惠金融:88497560、8849766114.积极构建企业人才支持体系。
对于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统筹人才服务和各项政策支持,实现双向联动效应;用好市区两级人才支持政策,对于重点产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等积极支持。优先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直通“薪火共燃”等专项计划,优先推荐参加“海英人才”评选;优先给予优质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公租房等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5.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政策上门”服务,定期走进各产业园开展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困难。积极培育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创新资源,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优质的中小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加强资源匹配,实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出海”,提供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三、附则
本措施所支持的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在海淀区新注册或落地不满两年的企业除外),且尚未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
除第5项或另有规定外,本措施所涉及资金支持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落实,企业自主选择。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学城”微信公众号、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关注细则发布动态。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淀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海淀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构建与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相适应的特色金融体系,结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金融机构引进聚集,壮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一)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补助。
(二)对新落户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总部、北京总部、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境内外私募平行基金,对获得QDLP或QFLP试点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给予连续三年的租房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对发展势头良好、行业发展带动力较强的科创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可按“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运营经费补贴、人才引进、人才公租房、医疗服务等全方位服务计划。
二、优化金融要素空间布局,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围绕中关村大街等重点区域,聚集一批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发展股权投资、量化投资、金融类行业协会等业态,对相关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六)支持打造创业投资功能区,利用“创投服务+孵化空间”模式,为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资金、平台与业务相结合的组合支持。
(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分支行,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科技分支行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打造全球创业投资中心
(八)推动股权投资要素聚集,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CVC机构,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养老健康等海淀区重点支持产业的,根据其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的投资奖励。
(九)对在海淀区成功实现退出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其在京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健全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挂牌转让基金份额的,给予单家机构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十一)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其设立或参股私募基金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四、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
(十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开展认股权贷、科技人才贷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十三)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对区域内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产品出现赔付风险的,单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十四)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给予最高2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上限50万元。
(十五)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科技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五、加大企业上市服务保障力度,建设企业上市发展中心
(十六)对在境内首发上市(存托凭证)或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含二次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对境内上市企业实施境内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中介费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十八)对支持海淀企业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发行上市的基石投资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十九)对新迁入的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
(二十)积极帮扶(拟)上市公司纾困解难,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对一”专项对接服务。
六、提升普惠金融水平,拓展服务深度和广度
(二十一)鼓励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贷,设立“财金协同专项助企补贴包”,鼓励银行参与本区财金协同助企专项行动,通过本区财金协同平台从参与银行的专属产品中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金额1.5%左右的利息补助(其中,银行给予利息优惠0.5%左右,财政资金补贴1%),对担保类贷款额外给予0.5%的担保费补助。
(二十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债券、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对绿色债、双创债等予以重点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七、激发数字金融活力,加快建设金融科技示范区
(二十三)对新入驻或新迁入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的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二十四)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经济布局,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二十五)鼓励金融科技机构揭榜挂帅,对申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成功入选并“出箱”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金融科技机构参与主导制定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八、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科创金融高地品牌
(二十六)强化金融人才引进服务,对金融人才及其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在落户、住房、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科创金融专业人才参评“海英计划”等人才工程。
(二十七)支持海淀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行业协会等主体举办“一会一赛三论坛”、全球PE论坛等重大科创金融活动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举办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不包括政府组织)经费支持,补贴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九、其他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海淀区金融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并另行制定发布实施细则。
海淀区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打造中关村科学城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解决阻碍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的关键问题,保持海淀区创新驱动引领地位,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海淀区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高水平服务平台不断涌现,创新要素更加富集,创新服务能力持续跃升,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加速源头创新、推动企业成长和培育未来产业取得显著进展。政策实施后,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30家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力争到2026年新增不少于100家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新增不少于2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不少于1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不少于5万家初创科技企业。
二、措施内容
1.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与我区合作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88497927
2.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从“选育项目”向“创造项目”转变,对平台建设方根据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3.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一批传统孵化平台转型升级。对平台运营方根据孵化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4.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前沿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提供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相关服务,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和服务成效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88498131、88497185
5.支持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枢纽型平台,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投融资、人才、空间、供应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等相关服务,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6.鼓励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对联合体组织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88498261、8849718
7.支持企业与政府合作共同出资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搭建企业和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平台,开展面向产业发展问题的基础科学研究。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88497927
8.支持高校院所与政府合作搭建人才交流互动培养平台,开办CEO班、技术经理人班和产品经理人班等培训班,打造高密度的政企和人才交流网络。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9.引进开源社区和开源代码托管平台运营方;鼓励开源组织、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专业化开源社区。对开源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石老师88499349
10.对海淀区核心产业方向的优质创新创业人才发出创业邀请,对落地海淀的项目团队核心人才(创始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联系人:赵老师88497033、88498597
11.支持园区运营方开展系统化的企业和产业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引入和培育税源企业,对园区运营方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运营方对老旧厂房改造,开展先进制造业、测试中试线项目建设,对改造建设方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何老师88499415
12.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在海淀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加大高潜力项目直投力度,对创业投资基金运营方,根据项目投资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区金融办
联系人:李老师88495722
13.支持集群注册平台等重点平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放宽小微企业在经营类型和免费注册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14.引进国际知名的金融财务、知识产权、信用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展览展示等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国际知名的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和国际一流高校在海淀设立办事机构。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12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商务局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15.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榜单评选、高端论坛等活动在海淀举办;支持举办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新技术交易、等活动。对活动举办方根据活动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88498250
三、附则
本措施所涉及资金支持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落实,企业自主选择。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